乾安县法院执行中心工作内容
一、工作流程
1.取卷并验证身份:指挥中心每天早上由专人去立案庭取卷,核对案号,将案号发送至指挥中心,验证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是否通过,如未通过,通知立案庭,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确保身份验证通过。同时查看并确保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可供执行的内容。
2.网络节点操控:身份验证通过并可执行的,与立案庭做交接,将卷宗拿回指挥中心。当日及时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财产申报清单以及传统调查笔录模板,并及时进行网络查控。当日下午、第二日上午及第三日上午查询网络查控结果,针对查控结果,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冻结。冻结满15日后对被冻结账户进行扣划,扣划同时确保扣划金额未超过执行申请金额。
3.送达:将制作好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放卷宗一份,其余的盖章后交付员额法官,由法官安排执行员送达。
4.卷宗管理:同时将卷宗扫描成电子版存放在专用电脑以供查阅,此电脑严格保密并设置密码,除员额法官和专门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查看。将扫描后的纸质卷宗放入执行局档案室。
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全部材料及时交到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扫描存入相应电子档案内,并将材料放入卷宗中。
执行员在工作中如需查阅,卷宗均使用电子版打印页,不得将纸质卷宗带离执行局档案室。
5.案款发放:被执行人主动交纳执行款或由执行局强制扣划执行款后,通过法院案款系统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如需拍卖的,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进行网络拍卖。拍卖款通过案款系统发放给申请人。
6.结案:案件结案时,由办案法官网络点击结案,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解除冻结账户、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法官检查卷宗内容是否齐全,齐全后指挥中心装订成卷,将电子卷宗及案件与档案室交接归档。
二、人员分配
(1人)由专人负责,每天早晨指挥平台签到,接收委托案件,查询督办情况并及时汇报给法官;及时接收并上报上级法院文件。
(2人)与立案庭交接,核实案件,拿回指挥中心进行查控、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清单、传统调查笔录模板,并扫描、冻结、扣划。
(1人)执行员将放款审批单交到专人手里,在有执行员和办案法官签字及案款发放说明的情况下,由专门人员找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最后交由财务人员发放;如需拍卖的,进行网络拍卖。
三、档案管理
将下列文件材料统一存放在指挥中心卷柜中:
1.所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文书备份(包括被拘留人姓名、案号、罚款金额等相应票据);
2.有全部审批签字后的案款发放审批表复印件;
3.我院对外委托文件及他院对我院委托文件;
4.接收的上级文件均需存入指挥中心一份;
5.指挥中心及执行局档案室均设有监控装置。
四、统筹行动
1.所有执行案件由立案庭交接到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执行申请书上的被执行人地址进行分类。分为县内和县外。县内分为农村和县城。农村分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将相同方向的案子放置在同一处,外地案件单独归类。
2.将分类好的案件交付给员额法官,由法官统一安排送达,同一方向案件可以一次性送达完毕,合理有效地节约办案时间,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五、实时指挥
1.在进行执行行动时由执行员携带专用执法记录仪,法官坐镇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要保证坐镇法官与执行员之间全程实时无障碍交流。
2.启用电子印章。执行员在外出执行案件时携带电脑及便携式打印机,现场需要的法律文书可由法官在指挥中心制作并直接传输至执行员处。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9 1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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