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我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根据《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集约管理实施细则》、《乾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集约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制定我院书记员分类、分配方案。
一、分类
1、审判法庭记录岗位书记员共17人。
2、业务部门辅助岗位书记员共29人。
3、“智管中心”辅助岗位书记员共5人。
二、分配
(一)各庭室部门辅助岗位书记员分配方案:
1、立案庭
2、刑事审判庭
3、民商事审判庭
4、民执监督庭
5、综合审判庭
6、执行局
7、“智管中心”
(二)各审判法庭记录岗位书记员分配方案
1、第一审判庭:黄宏哲、臧松。
2、第二审判庭:李萌。
3、第三审判庭:李大伟。
4、第四审判庭:张莛。
5、第五审判庭:冯丽丽。
6、第六审判庭:李垚君。
7、第七审判庭:党彩莹。
8、第八审判庭:刘茹昕、姜枢伟、岳东阳。
9、第十审判庭:李盼盼。
10、第十一审判庭:桑林、闫依宏。
11、第十二审判庭:王阔。
12、第十四审判庭:姜天宇、刘盈绩。
三、各类岗位书记员职责
执行《乾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集约管理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
四、各类岗位书记员考核
执行《乾安县人民法院文职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五、书记员岗位调整
经业务部门书面申报或政治部考核,书记员工作不称职或有其他不适合在业务部门履职的,由政治部报院党组批准,对书记员的岗位进行调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2 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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