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法院2019年第一季度审判运行
态势分析
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紧紧围绕“加强管理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各审判管理主体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共受理(新收+旧存)各类案件2999件,同比上升14.33%。其中,旧存1362件,新收1637件,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41%;审(执)结1649件,同比上升71.24%;未结1350件,同比下降18.67%;结案率54.98%,同比上升18.27% (各项数据统计周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收结案数量与2018年走势相比,体现平稳态势,整体收结案工作呈现“四升一降”特点,即新收案件、旧存案件、已结案件、结案率均大幅上升,未结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各类案件审判运行态势
(一)刑事案件情况
1、刑事受理案件数量、新收案件数量均有上升。刑事案件共受理86件,其中,旧存34件,新收52件,同比上升13.16%;结案58件,同比上升20.83%;结案率67.44%,同比上升4.28%。
2、侵犯财产犯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这两类案件较集中,此类案件数量占比达66.13%。其中,盗窃罪18件占34.62%,诈骗罪5件占9.62%;行贿罪6件占10.71%。
(二)民事案件情况
1、民事案件增幅明显。受理民事案件1462件,其中,旧存609件,新收853件,同比上升11.26%;已结655件,同比下降1.80%;未结807件,同比上升19.73%;结案率39.89%。
2、民事主要案由分布较集中。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类691件,占73.51%。其中,民间借贷纠纷313件占45.30%;买卖合同纠纷154件占22.28%;合同纠纷55件占8.0%;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129件占13.72%,其中离婚纠纷85件,占65.89%;抚养费纠纷18件占13.9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44件,占5.16%。6个民事主要案由的新收案件数量与收案总数占比达92.39%。
(三)行政案件情况
1、行政案件增幅较明显。行政案件共受理32件,与去年同比上升540%,其中,旧存5件,新收31件;未结4件,已结32件,结案率88.89%,同比下降11.11%。
2、我院行政案件增长幅度较大,行政审判的“知名度”日益增高;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高,不愿告、不敢告的现象得到改善,因此行政案件上升幅度较大。
(四)执行案件执结率增幅明显
执行案件受理1225件,同比上升6.34%,其中,旧存632件,新收593件,同比上升2.59%;已结820件,同比上升400%;未结405件,同比下降57.86%;执结率66.94%,同比上升52.36%。
(五)审判监督案件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共受理4件再审案件,已结1件。
(六)各审判业务部门及时结案、均衡结案运行态势良好
2019年第一季度,在新收案数量持续增长且增幅较大的情况下,全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理念,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经各分管院领导、庭长和审判管理办公室逐月调度督导和全体法官的共同努力,各审判业务部门、员额法官及时结案,均衡结案整体态势良好。
截止2019年3月31日,各审判业务部门结案率分别为:立案庭72.41%;执行庭66.94%;行政庭52.44%;刑事庭67.44%;民事庭44.80%。
(七)人均收结案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受旧存案件与新收案件升降综合影响,我院人均受案数120.04件,其中诉讼案件人均受案73.92件,执行案件人均受案612.5件,我院人均受案数超过全省法院平均值和全国法院平均值,人均受案数量较多,办案压力较大。
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人均结案数65.96件,高于全省法院平均值和全国法院平均值,在全省基层院中和全市法院中均排在首位,其中诉讼案件人均结案34.54件,执行人均结案410件。
(八)平均审理天数情况
2019 年第一季度,我院三大类诉讼案件中,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9.4 天,同比增加6天,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1.8 天,同比增加22.3 天;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0.5天,同比增加18.7 天。
(九)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情况。
我院2018 年3 月31 日立案未结的诉讼案件尚有17 件,其中,超一年未结案件11件,超两年未结案件8件。
二、下一步工作的问题
1、我院法官办案压力较大,从法官助理配置看,有一些法官助理辅助法官办案的水平和能力还需要提高,参与案件审理的程度和实际发挥的作用还有待提升;从文员配置看,文员流动性大,辅助法官从事事务性工作的技能有待加强,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统筹研究解决。
2、信息化服务保障执法办案的功能尚需进一步发挥,软硬件的适配度和体验感尚需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应坚持需求导向,及时与软件公司交流学习,推动信息化与审判业务进一步深度融合,切实满足各审判业务部门、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的实际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案件增长源头治理。在2015年12月中办下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2016年6月最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基础上,拓展多元化解工作渠道,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程序安排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势,优化法院内外资源配置,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定程度上缓解法院的案件增长态势。
2、切实加强审限管理。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应严格落实最高法院新修订的《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切实增强审限意识,对延长审限严格规范审批,对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等流程节点加强重点监督管理。对于长期未结案件,院庭长要加强审理进度管控,细化工作措施,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3、审判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以推动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当前,审判管理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更偏重于监督管理,服务保障跟进不够。各审判管理主体对全员、全面、全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审判管理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间应建立起衔接有序、沟通顺畅、跟踪到位的交流反馈工作机制,加强提出的意见建议精准度、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4、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大力提高审判质效。要以全年审判执行工作均衡协调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审判业务部门的收(结)案数量、未结案件数量、结案率、结收比、庭审直播数量、平均审理天数、结案卷宗归档数量、裁判文书上网数量等主要数据指标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审判管理职能,在督导各审判业务部门、法官及时结案、均衡结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保证顺利完成全年的审判工作任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2 1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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